抢劫游戏宠物 17岁网虫获刑

2008-02-23 07:31:11来源:互联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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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中专生小龙(化名),因为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又苦于自己的游戏角色装备不好,便萌生了伙同他人抢劫其他玩家的念头。但在他出手抢劫没几天,就被民警抓获。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他2年有期徒刑。据了解,因抢劫网络虚拟财产获刑的,在昆明非常罕见。 Www@@com

小龙是楚雄州南华县人,在昆明某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机电技术。在校期间,他迷上了网络游戏《大话西游》。小龙经常泡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上网,拼命地打装备、升级。

今年1月3日,小龙在《大话西游》游戏中的市场里看到,有玩家在叫卖游戏中的宠物,于是他问了那名玩家所在的位置,随后与朋友一起来到位于茨坝的一家网吧,找到了在游戏中叫卖宠物的玩家王某。交谈中小龙了解到,王某与自己是同一个学校的校友。之后,双方开始商谈购买价格,但因为王某开出的300元价格他们嫌贵,没有谈成。 中.国站长站

虽没交易成,但小龙还惦记着游戏中的宠物。次日晚11点半,小龙与朋友又来到这家网吧,找到正在玩游戏的王某,把他围住,并威胁恐吓王某,让把他游戏中的宠物交出来。被逼无奈,王某只好把自己游戏账号上的宠物转到了小龙的游戏账号上。 Www__com

1月18日晚上6点,小龙约了朋友又来到茨坝的这家网吧,在门口把王某堵住,采取胁迫手段,搜王某的身,欲抢劫他的财物。但因为当时王某没有携带任何财物,这次“出手”无功而返。2天后,民警根据报案线索,把小龙抓获。

因为小龙作案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此外,小龙在第二次抢劫王某时,抢劫未遂,也可从轻、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小龙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站长.站

为小龙作辩护的申庆延律师介绍,因不服一审判决,小龙和他的父亲已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中国站长_站,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

网吧难防此类盗抢 中.国.站长站

西园路某网吧的网管介绍,现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交易非常多见,还有专门的网站(如5173、拍拍、淘宝等)为玩家提供交易虚拟物品的平台。根据一个游戏的受欢迎程度和装备的稀有度,有的顶级装备可以卖到几千元人民币。 @com

对于针对游戏装备的抢劫盗窃活动,网管称,网吧并没有具体的防范措施,只能“临时遇见临时解决”,由于他们没有太多权力,最多只能是帮助受害人报警。该网管同时也提醒网络游戏玩家注意,不要在电脑上运行可疑程序,以免游戏账号或装备被盗。 中国站.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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