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店新规办照标准面临考验

2009-05-13 02:19:35来源:未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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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就在北京网店新规开始实施近一个月后,上海网店新规的出台已经越来越近。然而,北京网店新规出台前后引起的许多争议应该引起上海的注意,最近还有报道称北京网店新规实施近一个月以来还未查处无照网店。

就在北京网店新规开始实施近一个月后,上海网店新规的出台已经越来越近。然而,北京网店新规出台前后引起的许多争议应该引起上海的注意,最近还有报道称北京网店新规实施近一个月以来还未查处无照网店。关键是,上海对诸如办照标准、如何收税等诸多问题上,还需要非常仔细地调研,因为从北京的情况看,上海网店新规面临的考验也肯定不小。

一、上海网店新规办照标准面临考验

上海网店新规面临的最大考验是办照标准。

前期,曾报道上海准备采取“划区法”,即把网络经营者在其网站上划出“娱乐区”和“商务区”两块,“准商人”先在“娱乐区”练练手,熟练以后再办照,正式晋级为“商人”。

然而,最近,在上海人大代表与网民的“谈谈电子商务立法”的在线聊天实录中,上海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凌震提出了“谋生论”。他认为,对个人来说,如果并非将网上交易作为谋生手段,不需进行工商登记;如果将网上销售作为谋生手段,则必须经过工商登记、履行合法的手续,照章纳税之后,才能取得合法地位。

陈永东认为,不管“划区法”与“谋生论”两种说法是否统一,都需要认真地进行细化。因为政府监管法规必须具有可实施性。前期北京的网店新规中对办照门槛中网店扰民界定、营利性界定都比较模糊,就造成了实施上不小的难度。

对于“划区法”,需要工商部门与主要的C2C网站进行配合,制定合理的划区方法与界限,从而能科学地区分“娱乐区”和“商务区”。

对于“谋生论”,更需要工商部门有一套细则与标准,能够科学合理地区分一个卖家是否将网上销售作为谋生手段。有人提出,有正式工作的人员兼职网上开店为非谋生手段,下岗失业人员网上开店为谋生手段。但是,还需要很仔细地制定细则。

二、一个值得思考的例子

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例子来说明“划区法”与“谋生论”都需要研究与细化的地方。

比如,一种情况:虽然是下岗失业网上开店半年,但网上开店收入每月在2000元以下;另一种情况:虽然是兼职网上开店3年,但网上开店收入每月在5000元以上。

对于第一种情况,按照“划区法”,可能属于“娱乐区”,不需要办证;而按照“谋生论”,可能属于“谋生手段”,就需要办证。

对于第二种情况,按照“划区法”,可能属于“商务区”,需要办证;而按照“谋生论”,可能属于“非谋生手段”,就不需要办证。

这样看起来,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划区法”与“谋生论”是矛盾的。因此,不论哪种方法,都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

三、上海网店新规面临的其他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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