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请接入服务商核实该网站主办单位是否取得相关资质并提交我局备案。,您好,请问这个要怎么解决呢?
答:您好,近期工信部和管局对金融类网站监管非常严格,若单位名称或经营范围涉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金融字样,就会要求办理金融审批文件;
若涉及金融业务,需联系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咨询办理,具体对应上级单位:
P2P网站:需要金融办和银监会两家一起发的许可证;
股票、公募基金:是证监会发的证;
私募基金:是证券协会的备案;
小额贷款:是银监会发证;
第三方支付:是人民银行发证;
保险:是保监会发证;
金融机构:发证比如银行什么的都是银监会;
证券公司:发证都是证监会;
信托公司:是银监会
您可先核实贵司经营业务是否涉及到以上金融类业务,若有涉及,建议咨询对应上级单位办理审批文件。若不涉及金融业务,则需联系工商局变更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后再用于备案提交,非常感谢您长期对我司的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谢谢!
问:您好,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啊?
答:您好,备??案系统接口不支持新增和变更同时操作,而新增时管局会比对全套备案材料;若原备案材料不准确将导致新增不通过,因此需要先变更修改证件地址上报至管局审核通过后再新增网站,点击恢复备案状态-点备案信息-修改主体中先修改之前的资料提交变更申请;非常感谢您长期对我司的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谢谢!??
问:您好,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答:您好,若原来备案的域名ksgst.com不再使用,您可点击导航栏备案状态-还原至最近一次成功状态,然后再点击导航栏备案信息页面-修改网站按钮进入,在已提交域名列表处删除域名ksgst.com,并添加新域名提交审核,非常感谢您长期对我司的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