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需要传什么资料,传在哪里,不涉及广播节目相关的是传什么
答:您好,
贵单位经营范围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和期刊、教育咨询和教育管理、教育学习等 ;
若实际不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请填写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模板:https://beian.vhostgo.com/faq/show.asp?c3lzaWQ9MTAw
若实际不涉及: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请填写不涉及校外培训承诺书,承诺书模板下载地址:https://beian.vhostgo.com/faq/show.asp?c3lzaWQ9MTA1
若实际不涉及出版物等,请填写不涉及出版物的情况说明,此模板已发送至网站负责人邮箱@qq.com;
将情况说明和承诺书上传至附件材料处,多张图片可拼接为两张上传提交;非常感谢您长期对我司的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谢谢!
问:您好,网站名称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什么意思
答:您好,1.非常抱歉,核实是贵司原来经营范围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现在经营范围已变更,则无需再提供审批文件了;
2.根据工信部《关于调整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规则的通知》网站备案管理要求,2019年4月22日起,网站主办者在首次备案或添加新网站时,每一网站只允许填报一个域名,不能在原网站信息下继续添加新域名了,您请点击备案状态-还原到最近一次成功状态,然后重新点击备案信息-添加网站,添加新域名提交备案申请,非常感谢您长期对我司的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谢谢!
问:您好,
得到通知:您的ICP备案申请经上海通信管理局审核,不能完全符合备案要求,现已被退回。详情请咨询您接入服务提供商。
是什么问题?我应该如何处理?
答:您好,核实贵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需联系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局咨询办理前置审批文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网站实际不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建议在不涉及文化的情况说明书上加上不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然后重新上传情况说明书提交,非常感谢您长期对我司的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谢谢!